投资者关係联络
袁绍章先生 (财务主管(香港)兼公司秘书)
电话: +852 2772 0007
电邮: ir@ircgroup.com.hk
私隐政策声明
铁江现货有限公司(“本公司”)致力保护所有由我们保管、控制或管有的个人资料。我们已制定本私隐政策,确保 阁下了解 阁下个人资料的用途,以及 阁下根据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享有的权利。
本私隐政策适用于与 阁下有关或可识别 阁下身份的所有个人识别资料(“个人资料”),包括我们透过我们的网站(www.ircgroup.com.hk)或与本公司股东的其他交流收集的资料。倘 阁下不同意本政策, 阁下应使用网站“投资者关系联络”一节的详情联络我们,要求我们停止使用 阁下的个人资料。 阁下务请阅读本政策以及我们在收集或处理有关 阁下个人资料的特定情况下可能提供的任何其他个人资料收集声明及私隐通知,以便充分了解我们使用 阁下资料的理由及方式。本政策属本公司其他通知及政策的补充,不拟凌驾于其他通知及政策。
务请留意,本私隐政策可能经不时修订而不会事先通知。倘我们修订本私隐政策,我们将在本页面登载经修订政策,以便 阁下知悉我们所收集的资料、使用有关资料的方式及可能披露有关资料的情况。
收集个人资料
我们将收集 阁下自愿向我们提交的个人资料。
具体而言,我们在下列情况收集 阁下提供的个人资料(如姓名、电话号码、邮寄或电邮地址),其中包括:(i) 阁下选择完成各项投资者关系流程(如填妥代表委任表格或就 阁下的语言选择或接收公司通讯方式填写回条╱申请表格),以便 阁下能够出席、参与本公司股东大会并在大会期间行使股东权利,以及透过 阁下选择的方式接收公司通讯;及(ii) 阁下透过我们的网站“联络我们-投资者关系联络”页面提供的任何方式或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向股东、投资者或传媒发送的任何通讯方式,联络我们或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
我们亦根据适用法律及法规收集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
我们亦可能自公开来源检索个人资料,如:(i)印刷及数码媒体;(ii)与 阁下有关的宣传或其他资料;(iii)与 阁下有关联的实体或组织网站;及(iv)政府、监管机构或行业登记处。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 阁下浏览我们的网站时,我们仅会记录 阁下的浏览记录,而不会收集有关 阁下或可识别 阁下身份的任何个人资料。网站中任何部分使用的Cookie(如有)不会用于收集个人资料。 阁下亦可拒绝接受cookies(透过修改互联网相关选项或 阁下电脑系统的浏览偏好),惟此举可能使 阁下无法使用或启用我们网站的若干功能。
收集资料的主要目的
阁下向我们提供的个人资料或我们或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所持有关 阁下的个人资料将用于(i)本节所述目的;(ii)投资者关系及股东通讯目的;(iii) 阁下事先同意处理或使用 阁下的个人资料的其他用途;或(iv)法律允许的用途。
倘 阁下完成投资者关系流程(如填妥代表委任表格或就 阁下的语言选择或接收公司通讯方式填写回条╱申请表格),我们将使用 阁下的个人资料,以便 阁下参与相关股东大会或按指示向 阁下提供公司通讯。
倘 阁下透过我们的网站“联络我们-投资者关系联络”页面提供的任何方式或我们向股东、投资者或传媒发送的任何通讯方式,联络我们或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则我们将按要求使用 阁下的个人资料与 阁下联络。
我们亦可能汇编及储存 阁下向我们提供的任何联络资料或其他个人资料。我们可能使用全部或部分资料,连同我们或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所持有关 阁下的任何个人资料,用于达成本私隐政策所述任何目的。
倘就我们享有的合法权益(包括管理及保护我们的业务及网站,如故障排除、数据分析、系统维护等)而言属必要,包括透过本网站或其他数码平台及渠道提供的直播、数码会议形式向 阁下提供相关网站内容,以及衡量或了解我们的网站内容和我们向 阁下所提供公司通讯的有效性,我们亦可能使用 阁下提交的个人资料
倘法律及法规、法院或行政机构要求我们存取及╱或披露任何资料或有关处理对于我们调查涉嫌欺诈、骚扰或其他违反任何法律、规则或法规的行为而言属必要,则我们保留有关处理的权利。
资料保留及保安
我们将采取一切实际措施,确保保留个人资料的时间不会较所需时间长,并将遵守有关保留个人资料的所有法定及监管规定。
我们亦采取适当措施,保障个人资料免遭遗失,且不得在未经授权下存取、使用、修改或披露个人资料。
查阅及更正个人资料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阁下有权确定我们是否持有有关 阁下的个人资料、获取有关资料的副本,并更正任何不准确的资料。查阅及更正请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请使用网站本页面“投资者关系联络”一节的详情联络我们。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条款,我们有权就处理任何资料查阅请求收取合理费用。
资料转移
我们将对持有的 阁下个人资料保密,惟:
- 我们可能向本公司或其联属公司授权或委聘的雇员、代理、承包商及其他服务供应商(包括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为公司网上直播或其他直播或数码会议形式进行登记程序及主持的服务供应商,以及参与电邮分发及其他资讯科技系统支援及维护的服务供应商)提供有关资料,彼等向本公司或其联属公司提供行政、数据处理、研究及营销、分销、电讯、专业或其他服务,就保护 阁下的个人资料对本公司或其联属公司或根据其他合约条款负有保密责任;
- 我们可能向对本公司负有保密责任的专业顾问提供有关资料;
- 我们可能在法律、法规或规则授权或规定的情况下披露有关资料;及
- 我们可能应机构或组织要求就执法目的披露有关资料。